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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拟引进人才15名
40497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发布日期:2021-01-21

1月1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获悉, 2021年春季市教育系统中小学计划引进高学历青年人才、优秀教育人才15名。报名时间为1月21日9时至1月25日17时。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据悉,此次引进人才将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第4条的优秀教育人才,按原单位聘用的岗位进行聘用,其中,具有高级、正高级职称,且在原单位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可直接聘任到高级七级、四级岗位。如高级职称无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特设岗位申请,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聘用至相应岗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硕士研究生、国内“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的本科毕业生(含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呼和浩特事业单位工作,给予10万元的安置费,每年发放2万元,连续发放5年。优先安排引进人才的子女入托、入学(中小学)。

用人单位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约定最低服务期限6年。服务期限未满离开录用单位的,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并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不符合领取安置费条件的引进人员,未达到服务期限的,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据介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为1月21日9时至1月26日12时。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结束后,按照拟进入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5∶1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按照5∶1比例筛选进入面试人员,或者全部进入面试。未按规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面试具体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公告通知。报名人员须根据公告通知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政策咨询电话0471-3987339。详情请关注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记者 杨志伟)

原标题:我市中小学拟引进人才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