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着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而有这样一类重点群体——就业困难人员因各种因素在就业创业路上走得较为艰难,国家也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梦。那么,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呢?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认定后又享有哪些政策保障呢?地区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科负责人阿斯燕·依马木尼亚孜进行解答。
阿斯燕·依马木尼亚孜说,根据相关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阿斯燕·依马木尼亚孜介绍,在阿克苏行政区域内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且办理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创业登记证》(简称《就业创业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地区户籍人员,可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因政府征地且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农民。
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阿斯燕·依马木尼亚孜说,符合以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可持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前往常住地社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人员认定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人员须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残疾人须持《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失地农民须持相应证明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人向常住地社区申请并经社区(村)初审、街道(乡镇)复核、县(市)人社部门认定后进行7天公示。
在政策保障方面,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安置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保补贴标准是按照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是按照其实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另外,就业困难人员开办的小商店、小餐厅、小超市、小作坊、小饭店等微创业项目可申请就业援助金,补贴标准不超过5000元。(作者: 赵霞)